关注黑龙江省巴彦县种植户作物及树木遭农药损害案件的实名反映
来源:百姓 编辑:黑龙江省巴彦县种植户 时间:2025-07-29
导读:
我们是黑龙江省巴彦县兴隆镇福合村姜万福屯的种植户王东华、陈加付。现就我们在巴彦县黑山镇富山村种植的大豆及树木遭农药恶意损害、相关部门处理不力一事进行实名反映,恳请上级部门关注并依法依规处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一、事件基本情况与损害事实 202
我们是黑龙江省巴彦县兴隆镇福合村姜万福屯的种植户王东华、陈加付。现就我们在巴彦县黑山镇富山村种植的大豆及树木遭农药恶意损害、相关部门处理不力一事进行实名反映,恳请上级部门关注并依法依规处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一、事件基本情况与损害事实
2025年7月2日,我们在巴彦县黑山镇富山村承包种植的110亩大豆及栽种的2500棵树木,被不明身份人员通过无人机喷洒农药,导致大豆苗及树木叶片出现明显打蔫、枯萎等药害症状,长势受到严重影响。据初步估算,此次损害直接威胁到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周期,若后续恢复不佳,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树木的存活也面临严峻考验。
发现损害后,王东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接警单位为巴彦县黑山镇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对受损作物及树木进行了拍照记录,并受理案件予以立案。同日,巴彦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技术科)亦派出三名工作人员赴现场勘察,进行了拍照与样本采集工作。
二、案件线索与嫌疑指向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我们向黑山镇派出所及技术科工作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嫌疑线索:嫌疑人系黑山镇富山村王奎屯村民,与我们存在土地租赁相关的矛盾。具体原因如下:
1、王东华此前在王奎屯租赁土地时,因出价较高,与同为种地户的该嫌疑人产生利益冲突,对方因未能承租土地而心怀不满;
2.、陈加付作为本村土地租赁的联系人,在协调土地租赁过程中,因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未能满足该嫌疑人的不合理要求,同样引发其怨恨。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有理由怀疑该嫌疑人因私人恩怨,蓄意通过喷洒农药的方式损害我们的农作物及树木,以泄私愤。三、案件处理进展迟缓及相关人员失职情况
案件发生后,黑山镇派出所曾作出明确承诺:将提取受损豆苗样本送检以确定农药成分,并联系大疆无人机总部查询案发时段周边无人机飞行轨迹,以锁定作案工具及操作人员。然而,从7月2日立案至7月28日,长达26天的时间里,案件始终未有实质性进展。
在此期间,我们(王东华、陈加付)每周均主动联系办案人员了解情况,得到的回复始终是“查无结果”。更令人无法接受的是,派出所工作人员张某某在与我们沟通时,态度敷衍、不负责任,不仅对我们反映的线索和诉求置之不理,甚至以“我们也没有办法查处此案,你们的大豆苗已经缓过来了”为由推脱责任。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张某某的言行完全违背了工作职责与为民服务的宗旨:其一,无视农民合法财产权益受损的事实,对案件处理采取消极应付态度,属于典型的玩忽职守;其二,以“作物已缓过来”为由淡化损害后果,实质是在阻挠案件正常办理,对违法行为放任不管;其三,其言论严重伤害了农民群体的感情,让我们对基层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产生极大质疑。
农作物是否恢复生长,不能成为衡量财产损失是否存在的标准。农药喷洒对作物根系、后续产量的潜在影响尚未可知,2500棵树木的生长也因药害受到不可逆的损害,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财产损失。张某某的言论,本质上是对农民劳动成果的漠视,对法律尊严的践踏。
四、我们的诉求与期望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作物与树木是我们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维持生计的根本保障。此次恶意损害事件,不仅给我们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更让我们对生产生活的安全感产生了极大担忧。作为守法经营的农民,我们始终相信法律的公正,相信政府会为百姓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为此,我们郑重提出以下诉求:
1.、恳请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及公安机关督查组介入调查,对黑山镇派出所办理此案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彻查,追究张某某玩忽职守、阻挠办案的责任,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要求黑山镇派出所立即重启案件调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送检农药样本、核查无人机飞行轨迹,结合我们提供的线索锁定嫌疑人,尽快查清案件事实,将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依法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及刑事责任;
3、 要求相关部门对受损农作物及树木的实际损失进行评估,督促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弥补我们的财产损失;
4.、希望通过此案的公正处理,彰显法律对农民财产权益的保护力度,杜绝基层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让农民能够安心生产,不再为合法权益受损而求助无门。
我们所反映的上述情况,均有现场照片、与办案人员的通话记录等证据佐证,完全属实。如有半句虚假,我们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农民的财产权不容侵犯,法律的尊严不容亵渎。恳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此事,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还我们一个公道,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让基层执法真正成为农民权益的“保护伞”!

本网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作者或当事人或单位核实,提醒读者谨慎甄别。本文立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观点,仅作为呼吁、支持公平正义予以持续关注。

2025年7月2日,我们在巴彦县黑山镇富山村承包种植的110亩大豆及栽种的2500棵树木,被不明身份人员通过无人机喷洒农药,导致大豆苗及树木叶片出现明显打蔫、枯萎等药害症状,长势受到严重影响。据初步估算,此次损害直接威胁到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周期,若后续恢复不佳,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树木的存活也面临严峻考验。
发现损害后,王东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接警单位为巴彦县黑山镇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对受损作物及树木进行了拍照记录,并受理案件予以立案。同日,巴彦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技术科)亦派出三名工作人员赴现场勘察,进行了拍照与样本采集工作。
二、案件线索与嫌疑指向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我们向黑山镇派出所及技术科工作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嫌疑线索:嫌疑人系黑山镇富山村王奎屯村民,与我们存在土地租赁相关的矛盾。具体原因如下:
1、王东华此前在王奎屯租赁土地时,因出价较高,与同为种地户的该嫌疑人产生利益冲突,对方因未能承租土地而心怀不满;
2.、陈加付作为本村土地租赁的联系人,在协调土地租赁过程中,因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未能满足该嫌疑人的不合理要求,同样引发其怨恨。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有理由怀疑该嫌疑人因私人恩怨,蓄意通过喷洒农药的方式损害我们的农作物及树木,以泄私愤。三、案件处理进展迟缓及相关人员失职情况

在此期间,我们(王东华、陈加付)每周均主动联系办案人员了解情况,得到的回复始终是“查无结果”。更令人无法接受的是,派出所工作人员张某某在与我们沟通时,态度敷衍、不负责任,不仅对我们反映的线索和诉求置之不理,甚至以“我们也没有办法查处此案,你们的大豆苗已经缓过来了”为由推脱责任。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张某某的言行完全违背了工作职责与为民服务的宗旨:其一,无视农民合法财产权益受损的事实,对案件处理采取消极应付态度,属于典型的玩忽职守;其二,以“作物已缓过来”为由淡化损害后果,实质是在阻挠案件正常办理,对违法行为放任不管;其三,其言论严重伤害了农民群体的感情,让我们对基层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产生极大质疑。
农作物是否恢复生长,不能成为衡量财产损失是否存在的标准。农药喷洒对作物根系、后续产量的潜在影响尚未可知,2500棵树木的生长也因药害受到不可逆的损害,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财产损失。张某某的言论,本质上是对农民劳动成果的漠视,对法律尊严的践踏。
四、我们的诉求与期望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作物与树木是我们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维持生计的根本保障。此次恶意损害事件,不仅给我们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更让我们对生产生活的安全感产生了极大担忧。作为守法经营的农民,我们始终相信法律的公正,相信政府会为百姓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为此,我们郑重提出以下诉求:
1.、恳请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及公安机关督查组介入调查,对黑山镇派出所办理此案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彻查,追究张某某玩忽职守、阻挠办案的责任,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要求黑山镇派出所立即重启案件调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送检农药样本、核查无人机飞行轨迹,结合我们提供的线索锁定嫌疑人,尽快查清案件事实,将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依法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及刑事责任;
3、 要求相关部门对受损农作物及树木的实际损失进行评估,督促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弥补我们的财产损失;
4.、希望通过此案的公正处理,彰显法律对农民财产权益的保护力度,杜绝基层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让农民能够安心生产,不再为合法权益受损而求助无门。
我们所反映的上述情况,均有现场照片、与办案人员的通话记录等证据佐证,完全属实。如有半句虚假,我们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农民的财产权不容侵犯,法律的尊严不容亵渎。恳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此事,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还我们一个公道,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让基层执法真正成为农民权益的“保护伞”!


反映人:
王东华 15146792878
王东华 15146792878
陈加付 15945951610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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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黑龙江省巴彦县种植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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