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当地涉嫌裁判不当 民企难活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政策精神,要求各级司法机关切实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但部分地区执行相关政策不到位,导致涉案企业家冤案时有发生。
近日,黑龙江民营企业家雷忠成求助称:本人在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法院涉嫌遭遇司法不公,被裁判不当。
雷忠成本人控诉信如下:
本人雷忠成现实名控诉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人民法院秦海东涉嫌裁判不当。
原一审法院判本人胜诉,二审退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判本人败诉。
(一审法官袁苑,判本人胜诉。)
(重审,法官秦海东,判本人败诉。)
1. 作为担保人,担保时效和诉讼时效,均已过期。
(上诉理由材料)
(此图划线部分证明,担保时效,诉讼时效,均已过期。)
2. 债务人已结清贷款。
3.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不采信。
(此图为黑龙江省建三江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此证据证明,对方恶意串通,相互勾连,骗取钱财。)
4、证明债务人还款的录音,不采信。
(债务人还款的录音证据)
5. 中华财险内蒙古分公司,在联保协议及保单上,代替贷款户签字按手印,贷款材料造假。
(代替贷款户签字按手印,贷款材料造假,证据。)
6. 跨省经营保险业务是违法行为。
(跨省非法经营,证据)
(跨省非法经营,证据。)
目前,2025年5月日二审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长是刘伟,这次开庭,
我证据材料准备充沛,重视开庭的每一个环节。期盼这次二审开庭,能够得到法官公平公正的判决。
目前,此案造成我重大经济损失,家庭因此不能正常运转,本人现严重焦虑抑郁。已经走投无路。已求助全国各大媒体,实名网络曝光此案。
请求相关部门各级领导关注严查,还我一个公道。
我一定将此案维权到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以上所述均为事实,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营经济发展当前最缺的是信心与确定性。在各地响应中央号召,纷纷出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之际,最好的支持就是依法治企,特别是抓紧纠正此前针对民营企业的各类“冤假错案”,使广大民营企业家真正恢复信心与安全感。
请求相关部门各级领导严查,依法撤销(2024)内0105民初10810号。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审判长秦海东审判的民事判决书。期盼,2025年5月29日二审法庭,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目前,全国主流媒体已经介入曝光,这样的冤假错案将会得到更多人的关注,媒体会持续报道,一直关注事件的进展。
实名举报人: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鑫沅水稻专业合作社
雷忠成
2025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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